关于2023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顺利完成,结合学校相关安排,现将2023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度封帐日期为12月17日(星期日),12月18日起,停止办理各类收支业务,2024年开账时间待定。
1、2023年尚未确认的收入请尽快确认,12月18日之后发生的各项收入将计入2024年度。已预借发票但款项尚未到账的,请借票单位或个人督促付款方尽快汇款。
2、2023年的报销单据请于12月17日前投递入财务报销自助投递机,我处将于12月18日起关闭自助投递机,停止接收各类报销单据。
(温馨提示:为保证项目执行进度,请投递前务必确保附件材料的完整性,手续不全提前投递的占坑行为会严重影响其他合规业务的处理时效,如若发现将视为无效投递,并不再受理相关报销单据)
3、为保障工资及时发放,12月在职、外聘、返聘、外籍人员工薪收入申报表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线上单据请于12月17日前完成审批,线下单据请于12月15日前交至财务处人员经费科(诚信楼922),切勿投入自助投递机。
4、校外劳务及学生薪酬发放表请于12月17日前完成线上审批或投入自助投递机。
5、尚未结清的所有借款(包括汇款、支票、周转金、现金等)请务必于12月17日之前办理报账和归还手续。
6、各相关单位与学校的费用结算,包括水电费、电话费、供暖供气费、交通费、工程款、工资返还、代垫费用返还、上缴学校利润等,请于12月17日之前办理。
7、为满足退换需求,保障售后服务,办公用品采购平台将于12月9日关闭。
8、教育部经费来源的财政专项以及校拨专项经费,年底封账后仍有结余的,将被收回。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本年度财政经费需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支付,该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付款时效性及稳定性均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为确保财政经费按时顺利执行完毕,建议相关经费报销尽量提前投递单据,为特殊情况预留处理时间)
9、请有社会服务收入的单位于12月17日前办理各类分成手续,到期不办理的款项将视同自愿放弃。
10、年末库存材料(校医院药品库、修缮中心材料库、物业中心材料库、后勤防疫物品库、卫生间耗材库)账实盘点日为12月17日,盘点后发生的出入库业务计入2024年度。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所管库存材料进行盘点,账实核对,如发生盘亏或盘盈需写明原因。盘点表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月22日前送交财务处。
11、未能及时报销的2023年票据,可延至2024年3月31日以前办理,过期不予报销。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请按校医院通知办理。
12、校工会2023年度票据不能延期报销(抬头为“中国教育工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报销单据请于12月17日前交到财务处代理记账科(诚信楼920)。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联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