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预算申报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3号)等文件要求,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应坚持“统筹规划、科学适度、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各单位应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做好项目规划的论证、编报、评审、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具体要求、申报表填写、评审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参照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项目申报额度起点为100万元。对于设备采购项目,单价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求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单价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对其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3.新申请项目应填写:《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项目汇总表》(附件5)。

4.2020年及以后年度经过教育部评审的项目直接列入《项目汇总表》并备注说明,不需要重新编制项目申报书和绩效目标申报表,不再参加评审。如项目内容有调整,可作为新申请项目申报。

5.拟申请2025年与2026年实施的项目仅需按照上述第3点要求填写有关文本,不需要提供预算佐证材料,不参加本年教育部评审。

6.请重视《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具体参见《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指南》(附件4),后续教育部对获批实施的项目,将以绩效目标申报表为基础进行绩效执行中期监控和结项绩效评价。

三、报送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仍按归口管理的办法,各院、部、处有关项目申请经本单位集体决策后于6月10日前报送以下归口管理部门:

1.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后勤与基建处

联系人及电话:申老师4065 邮箱:jjc503@163.com

2.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卢老师2355 邮箱:02352@uibe.edu.cn

3.信息化建设类项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处

联系人及电话:解老师2311 邮箱:xiebochao@uibe.edu.cn

4.实验室和教室建设类项目:教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3961 邮箱:wmx@uibe.edu.cn

5.校园安全消防类项目:保卫处

联系人及电话:姜老师1119 邮箱:02575@uibe.edu.cn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评审论证工作,并于6月20日前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申报资料和评审论证资料汇总发送至:

caiwuchu@uibe.edu.cn。签字盖章版报送至诚信楼923办公室。

如有问题可咨询我处预算管理科,电话:5101。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附件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指南
附件5:项目汇总表 
 
 

财务处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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