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顺利完成,结合学校寒假及前期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2022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2年度封帐日期为12月23日(星期五),12月24日起,停止办理各类收支业务。受学校突发疫情影响,目前尚有大量经费未完成报销,且本学期寒假提前,春节时间较早,基于以上原因,2023年开账时间待定,将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情况另行通知

       1、2022年尚未确认的收入请尽快确认,12月24日之后发生的各项收入将计入2023年度。已预借发票但款项尚未到账的,请借票单位或个人督促付款方在12月31日前汇款。

       2、2022年的报销单据请于12月23日前投递入财务报销自助投递机,我处将于12月23日17:00起关闭自助投递机,停止接收各类报销单据。

       3、由于疫情原因,校外劳务、学生薪酬发放推荐使用线上申报及审批方式,减少线下投递。线上单据不需投递入机器,但需在12月23日前完成审批,方可自动推送至财务系统。

       4、为保障工资及时发放,12月份在职、外聘、返聘、外籍人员工薪收入申报表请于12月2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及审批请勿投入自助投递机

       5、尚未结清的所有借款(包括汇款、支票、周转金、现金等)请务必于12月23日之前办理报账和归还手续。

       6、各相关单位与学校的费用结算,包括水电费、电话费、供暖供气费、交通费、工程款、工资返还、代垫费用返还、上缴学校利润等,请于12月23日之前办理。

       7、教育部经费来源的财政专项、3年以上的校拨专项经费,年底封账后仍有结余的,将被收回。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8、请有社会服务收入的单位于1227前办理各类分成手续,到期不办理的款项将视同自愿放弃。

       9、年末库存材料(校医院药品库、校园管理中心材料库、楼宇管理中心材料库、后勤防疫物品库)账实盘点日为12月23日,盘点后发生的出入库业务计入2023年度。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所管库存材料进行盘点,账实核对,如发生盘亏或盘盈需写明原因。盘点表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27日前送交财务处。资产处文具库请于12月27日前完成盘点,并按照学校决议完成库存清理工作。

      10、未能及时报销的2022年票据,可延至2023年3月31日以前办理,过期不予报销。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请按校医院通知办理。

      11、校工会2022年度票据原则上不能延期报销(抬头为“中国教育工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报销单据请于12月23日前交到财务处代理记账科(诚信楼920)

      12、各单位在12月24日至下年度开始报销前,因工作急需支付款项的,可采取先刷卡后报销的办法。如申领支票,支票签发日期一律填写2023年1月1日及以后相应日期。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联系,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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