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为有效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评范围
1.校拨公用经费“切块”专项经费
2.中央财政专项经费
3.横纵向科研经费
注:上述经费均包括年初批复和年中追加部分。
二、自评方式
自评采用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100分,得分根据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打分方法参照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得分计算方法。
“切块”专项经费在预算申报系统自评(详见附件4)。系统设定不完善或者年中追加经费的,可补充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央财政专项和横、纵向科研项目按照上报教育部的绩效指标进行自评。
三、报送内容
(一)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就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等。可参考附件工作总结模板。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 月 17日前,将纸质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预算管理科(诚信楼92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aiwuchu@uibe.edu.cn(在预算申报系统自评的项目无需发送)。如有问题请咨询64495101。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评价指标进行对照检查,认真评价,并按规定时间完成自评工作。我处将对各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自评工作质量较差以及绩效成果不符的情况予以通报并与下年度预算挂钩。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绩效自评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3:2021收费期间部门欠费情况表
附件4:预算申报系统绩效自评操作指南
财务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