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经开始,为及时扣除有关费用减少前期缴税,结合我校工资发放时间,请于2021年12月22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对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申报。
建议采用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申报(较便捷)。已填写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员只需在个人所得税APP- [首页-热点专题]-[了解一下]-[去确认]-[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度2022] -进行核实修改,确认无误后即可完成。
特别提示:
下列几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更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2021年赡养老人发生变故的,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操作指南及常见问题可参考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jEGMApABldAJbWr2K5MSA(来源: 亿企赢北京)
财务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