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公用经费“切块”预算及有关专项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2020年公用经费“切块”预算及有关专项预算,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切块”预算核定情况

按照国家关于“过紧日子”要求以及本年度开学状态,各单位公用经费切块预算除特别情况外,在年初压缩 15%的基础上再核减 1/3;部分无法开展的专项业务,如暑期学校、国际交流、军训等本年度不做安排。执行过程中确有困难的,可再申请调整。

二、财政专项预算核定情况

受疫情影响,国家对双一流引导专项、教育教学改革、捐赠配比、基本科研业务费等专项进行了统一核减,按财政专项核减后的预算下达。

三、 校内设备购置预算

由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按照学校“二上”预算设备购置计划控制数,根据实际需求核定,由资产管理处下达。

四、预算执行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过紧日子”指示精神,将“过紧日子”贯穿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业务,严控非刚性非必要支出,压减不必要公用支出。

2.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认真筹划、合理安排,把经费真正用在相应的建设和发展上,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出实效。

3. 各单位的设备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学校批复的预算额度执行,对于预算执行中非特殊原因的临时设备添置申请不予办理。

本年预算下达采用网络批复方式,请各单位登陆财务平台-预算申报6.0系统(我的消息平台标签)查看。另,涉及部门职能调整需分割划转的经费暂下达至原职能部门,待职责明确后再进行经费划转。

 

 

财务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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