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为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开展,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现就2019年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发展要求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做好全面预算编制工作,将年度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编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前谋划,提供保障。
二、编报原则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讲求绩效”的原则。收入预算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各单位预算要“保重点、促发展、重绩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报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在全面预算系统中的“收入预算申报”模块中进行编报。
1.财政补助收入
由财务处编报,各部门无需编报。
2.教育收费收入
各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收入预算编报任务分解表(表1)进行申报,各培养单位应积极配合编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表1 教育收费收入预算编报任务分解表
编报项目 |
编报单位 |
本科生学费 |
教务处 |
硕士生学费、博士生学费 |
研究生院 |
留学生学费 |
国际学院 |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
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 |
院系研究生进修班、短训班学费 |
有关学院 |
中外国际班、校际交流培训费 |
有关学院、部处 |
住宿费 |
后勤与基建处、国际学院 |
3.科研事业收入
由科研处结合近年科研收入及申报情况统一编报。
4.经营收入
场租、咨询、服务、复印、资料、会议等收入由相关单位申报。
5.投资收益
由资产管理处结合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编报。
6.捐赠收入
由校教育基金会结合实际情况同上。
7.其他收入
(1)非同级财政拨款
北京市共建、双培生拨款、公费医疗拨款、博士后基金等北京市拨款、其他部委(非教育部)拨款(如国家汉办拨款等)由相关单位编报。
(2)利息收入
由财务处编报。
(3)其他收入
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编报,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其他收入由收入相关单位编报。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校级人员经费支出、校级公用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和部门日常业务经费支出(即“切块”经费)、部门分成经费支出、捐赠资金支出、其他存量资金支出、基建支出、科研支出、经营支出。各单位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在全面预算系统中的“支出预算申报”模块中进行编报。
1.校级人员经费支出
各单位根据人员经费编报任务分解表(表2)进行编报,有关预算需附测算依据。
表2 人员经费预算编报任务分解表
编报内容 |
编报单位 |
工资福利性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 |
人力资源处 |
物业和采暖补贴 |
资产管理处 |
本科生补助、助学金(含勤工助学)、奖学金 |
学生处 |
硕、博士生补助、助学金(含勤工助学)、奖学金 |
研究生工作部 |
留学生奖助学金 |
国际学院 |
医疗费 |
后勤与基建处 |
2.校级公用经费支出
校级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学校日常运行所需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等。校级公用经费支出由后勤与基建处、资产管理处编报。
3.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是为支持各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安排的经费,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专项工作经费由各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根据各专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重要性提出预算需求,并按照精细化要求,提交详细的预算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资料。
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与特色发展引导专项支持的专项经费,请各归口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库储备工作,待教育部“一下”预算控制数下达后(12月中下旬左右)确定项目安排。各单位有关经费需求请向归口部门申请。归口情况见表3。
表3 财政专项归口管理情况表
财政专项 |
归口管理部门 |
基本科研业务费 |
科研处 |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 |
教务处 |
中央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学科)与特色发展引导专项 |
发展规划处 |
归口部门所安排项目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表样见附件。除基本科研业务费安排到教师个人的项目外,需将所有项目上述两张表格报送财务处。同时需将归口专项汇总编制项目申报书、预算支出明细表和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报送财务处。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归口部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日常业务经费支出
日常业务经费是指各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基本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各职能部门根据往年情况和影响因素等据实编报。
各学院除填报具体细化预算需求外,还需填报“切块”预算相关参数申报表(表样见附件)。
5.分成经费支出
分成经费支出包括职能部门分成经费支出和学院分成经费支出,具体包含事业费、办班成本支出、后备发展金、奖励福利基金等。
事业费用于弥补各单位日常运行以及其他建设需求;后备发展金主要用于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开支;奖励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部门津贴、部门课酬等人员支出。
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报。
6.捐赠资金支出
各单位直接接受的和通过校教育基金会转拨的捐赠资金,应合理预计其支出,包括学生奖助学金支出等。
7.其他存量资金支出
其他存量资金指北京市共建经费等未执行完毕沉淀在部门的资金,各单位应认真梳理,合理规划,纳入预算编制,切实盘活存量,统筹用于各项事业发展。
8.基建支出
由后勤与基建处根据学校2019年基建计划编报。
9.科研支出
科研支出指学校横纵向科研项目支出,由科研处根据科研事业发展计划编报。
10.经营支出
由各经营创收单位根据经营收入情况据实测算编报。
(三)政府采购预算
有关家具、设备采购等需求的单位在全面预算系统中相应经费项目下进行填报。
2019年需要更新、添置设备、家具的单位,除科研仪器设备外,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务必提前做好规划,对于申报的设备与实际存量有较大差异,或出现虚报、瞒报、重报的单位,将影响以后年度设备预算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学校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进行追加调整。
2.详细填写申报依据,在系统中上传必要的支撑材料。其中涉及到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的,还需填写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3.金额填报单位为“元”。
五、报送方式和时间
1.登录财务处主页(http://cwc.uibe.edu.cn)“财务平台”,选择“预算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需打印部门项目汇总表、设备预算项目明细表(含购置的具体家具、设备等明细),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
2.系统和纸质版上报截止日期为本年12月13日,纸质版报送至我处预算科(诚信楼916室),联系电话:5101,5100。
附件:
UIBE网上预算申报业务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