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财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重要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实行中央级普通高校绩效拨款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预算拨款与预算执行挂钩,对于年度支出进度缓慢、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相应核减下一年度预算。

教育部按照每月平均8.33%的支出进度考核各中央高校,并按月通报,其中6月、9月和12月底是考核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时点。我校财政专项1-8月累计支出进度37.65%,远低于教育部要求的66.64%的执行进度,已经影响了学校下一年的预算拨款。

9月底的预算执行考核时点已经临近,为了学校整体利益,提请各专项执行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务必加快预算执行。除特殊原因外,对于截止到9月2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不到标准进度75%的财政专项(财务报销项目编号以7开头),财务处将会同相关归口部门对实际执行进度与标准进度的差额收回学校重新分配。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处预算科联系,电话64495100、5101。

附件:1-8月财政专项执行进度表

 

 

财务处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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