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校拨经费、国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分析的通知
为提高校拨、国拨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经费使用情况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分析范围
1. 所有校拨经费,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2. 国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来华留学教育专项
3. 北京市共建经费,包括双培计划、实培计划、各项课题经费等。
(二)经费总结具体要求
1.校拨经费和北京市共建经费
需要说明经费收支余情况;预算执行进度和支出结构是否符合预算管理要求;使用绩效情况,即使用此项经费,做了哪些工作或事情,收到什么成果和效益,对学校(或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什么作用;经费使用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 国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来华留学教育专项
需要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
3.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科办、国际学院等部门,除对本部门使用经费进行分析外,应分别对各自归口管理的校拨及国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做出综合分析。
4.承担北京市共建项目的部门(研究生院、科研处、学科办、教务处),应按项目经费管理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按建设期限完成,同时对项目的进展、完成情况做出总结分析。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8日前,将分析总结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诚信楼916室),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caiwuchu@uibe.edu.cn),邮件名称统一为“本部门编号+经费总结”,如教务处报送的总结名称应为:“303经费总结”。
如有问题请联系64495101、64495100。
财务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