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完成,现就2017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关于收支核算

2017年度封帐日期为1222日(星期五),1223日起,停止办理各类收支业务,财务工作进入年终结账和决算阶段。

12017年尚未确认的收入请尽快确认,1223日之后发生的各项收入将计入2018年度;

22017年的网上报销单据请于1222日前提交至财务处,1223日起,停止接收和办理网上报销单据和各类现场报销业务;

3、本年度所有借款(包括汇款、支票、周转金、现金等)请于1222日之前办理报账和归还手续;

4、创收留成单位办理创收留成经费划转(431项目)、部门经营服务收入结算(451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229日。到期不办理的款项将视同自愿放弃。

5、各相关单位与学校的费用结算,包括水电费、电话费、供暖供气费、交通费、工程款、工资返还、代垫费返还、利润上缴等,请于1222日之前办理;

6、年末库存材料(资产处材料库、维修中心材料库、校医院药品库等)账实盘点日为1222日,盘点后发生的出入库业务计入2018年度。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所管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账实核对,并填写盘点表,如发生盘亏或盘盈需写明原因,盘点表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1229日前,将盘点表送交财务处。

7、未能及时报销的2017年票据,可延至2018331日以前办理,过期不予报销。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请按校医院通知办理。

8、各单位在1222日至下年度开始报销前,因工作急需支付款项的,可采取先刷卡后报销的办法,如申领支票(不含财政拨款项目),支票签发日期一律填写201811日及以后相应日期。

92018年开账时间暂定为201818日,各单位2017年结账后的数据,可于201818日后上网查询。

二、    关于年末预算执行

1财政专项资金

教育部经费来源的财政专项(财务报销项目编号以7开头)年底封账前应全部执行完毕,否则将被财政收回。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校拨“切块”经费

各院、部、处日常业务费可结转下年使用,年末不清零;专项经费年末结余将收回学校;校内立项课题(财务报销项目编号以8或者X开头)资金结转周期是3年,满3年未使用完的,年末将收回学校。

三、    关于工资报盘

返聘、外聘员工工资报盘截止时间为1220日,在职员工工资报盘截止时间为1222日。

 

如有未涉及事宜,请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联系,感谢各位的理解和配合!

 

 

财务处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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