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完成,现就2017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关于收支核算
2017年度封帐日期为12月22日(星期五),12月23日起,停止办理各类收支业务,财务工作进入年终结账和决算阶段。
1、2017年尚未确认的收入请尽快确认,12月23日之后发生的各项收入将计入2018年度;
2、2017年的网上报销单据请于12月22日前提交至财务处,12月23日起,停止接收和办理网上报销单据和各类现场报销业务;
3、本年度所有借款(包括汇款、支票、周转金、现金等)请于12月22日之前办理报账和归还手续;
4、创收留成单位办理创收留成经费划转(431项目)、部门经营服务收入结算(451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到期不办理的款项将视同自愿放弃。
5、各相关单位与学校的费用结算,包括水电费、电话费、供暖供气费、交通费、工程款、工资返还、代垫费返还、利润上缴等,请于12月22日之前办理;
6、年末库存材料(资产处材料库、维修中心材料库、校医院药品库等)账实盘点日为12月22日,盘点后发生的出入库业务计入2018年度。请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所管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账实核对,并填写盘点表,如发生盘亏或盘盈需写明原因,盘点表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12月29日前,将盘点表送交财务处。
7、未能及时报销的2017年票据,可延至2018年3月31日以前办理,过期不予报销。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请按校医院通知办理。
8、各单位在12月22日至下年度开始报销前,因工作急需支付款项的,可采取先刷卡后报销的办法,如申领支票(不含财政拨款项目),支票签发日期一律填写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相应日期。
9、2018年开账时间暂定为2018年1月8日,各单位2017年结账后的数据,可于2018年1月8日后上网查询。
二、 关于年末预算执行
1、财政专项资金
教育部经费来源的财政专项(财务报销项目编号以7开头)年底封账前应全部执行完毕,否则将被财政收回。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2、校拨“切块”经费
各院、部、处日常业务费可结转下年使用,年末不清零;专项经费年末结余将收回学校;校内立项课题(财务报销项目编号以8或者X开头)资金结转周期是3年,满3年未使用完的,年末将收回学校。
三、 关于工资报盘
返聘、外聘员工工资报盘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在职员工工资报盘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
如有未涉及事宜,请与财务处相关科室联系,感谢各位的理解和配合!
财务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