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公用经费“切块”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2017年公用经费“切块”预算已经学校财经委员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用经费“切块”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基本原则,提倡勤俭办学、避免铺张浪费的作风, 把反腐倡廉与财务管理工作相结合。预算安排坚持“保运行、保稳定、保民生”的基本要求,重点支持人才强校战略、争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工作,优先保障民生方面投入,合理保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适当兼顾其他需求,降低“三公”经费,保证学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院公用经费“切块”预算,继续执行组合参数与标准定额加专项经费核定。

三、教学改革经费安排在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综合标准定额中,各院、部、处属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费用(包括学科竞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课题等),直接向研究生院、教务处申请。

四、学校科研专项经费由科研处归口管理,由其统筹安排、分项目使用。各院、部、处属于科研方面的费用,直接向科研处申请。另学校安排中国企业“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经费,各院、部、处相关经费需求,请向协同创新中心申请。

五、学科建设经费安排在学科办,学校学科建设经费和211工程启动经费由其统筹安排。

六、人才强校专项安排在人事处,用于学校领军人才的引进。

七、校内各单位的设备购置预算,由资产处会同财务处按学校“二上”预算设备购置计划控制数,根据实际需求的轻重缓急核定,并由资产处单独下达。请各单位依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学校批复的预算额度实施采购。对于预算执行中非特殊原因的临时设备添置申请,不予办理。

八、请各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另:请各部门到诚信楼9层信箱领取预算下达表,经费打包的部门请于329日前将项目预算分配表报送至诚信楼916室。

            

 

                                                财务处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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