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网上申报方式:

一、PC端自行申报

201711日起,自然人纳税人登陆北京地税官网(www.tax861.gov.cn,先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登陆后通过“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磁贴进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二、移动端自行申报

暂定自2017310日起,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12万申报”、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的“北京地税”下的“12万申报”功能,进行12万自行申报。如果该纳税人已经进行了实名认证,还可以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确认提交后即可完成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

此外,自201731日起,我市自然人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及查询服务系统”下的“身份实名认证”,利用往期纳税信息和支付宝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或者自2017310日起(暂定)通过微信公众号“北京地税”办税服务下的“注册认证”、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的“北京地税”下的“注册认证”进行实名认证。同时,自然人纳税人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名认证。

三、我校主管税务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政策咨询:各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400-6022-366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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