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语言文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为改进和规范语言文学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语言文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语言文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财务处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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