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8年度工程项目(监理)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8年度工程项目(监理)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8年度工程项目(监理)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6-2018年度工程项目(监理)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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