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按时完成,现就2015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报账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星期五),12月26日起,停止办理借款和报账业务,财务工作进入年终结账和决算阶段。
1、 25日之前领取的支票,签发日期最晚填写到21日,并要求本年度所有借款(包括汇款、支票、信用卡、现金等)在25日之前办理报账和归还手续;
2、2015年尚未确认的收入请尽快确认,12月26日之后发生的各项收入将计入2016年度;
3、 各相关单位与学校的费用结算,包括水电费、电话费、供暖供气费、交通费、工程款、工资返还、代垫费返还、利润上缴等,请于25日之前办理;
4、年末库存材料(资产处材料库、物业中心材料库、维修中心材料库、校医院药品库等)账实盘点日为25日。各相关单位需及时组织人员对所管库存材料进行实物盘点,账实核对,并填写盘点表。如发生盘亏或盘盈需写明原因。
二.创收留成单位办理创收留成经费划转(431项目)、部门经营服务收入结算(451项目)的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到期不办理的款项将视同自愿放弃。
三.当月材料出入库单和账实盘点表报送日为12月28日,盘点表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盘点后发生的出入库业务计入2016年度。
四.在职和外聘员工工资报账截止时间不变。
五.未能及时报销的2015年票据,可延至2016年3月31日以前办理,过期不予报销。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请按校医院通知办理。
六.各单位在12月28日至下年度开始报销前,因工作急需支付款项的,可采取先刷卡后报销的办法,如申领支票(不含财政拨款项目),支票签发日期一律填写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相应日期。
七.由于进行年末数据处理、决算等工作,2016年对外报销开始时间暂定为2016年1月11日,各单位2015年结账后的数据,可于2016年1月11日后上网查询。如有疑问可向财务处会计科咨询。
特此通知,感谢合作!
财务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