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公用经费“切块”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2015年公用经费“切块”预算已经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用经费“切块”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基本原则,提倡“勤俭办学、避免铺张浪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反腐倡廉与财务管理工作相结合。重点支持人才强校战略、学科建设,保证教学和科研事业发展的合理需求,合理保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适当兼顾其他需求。
二、学院公用经费“切块”预算,继续执行组合参数与标准定额加专项经费核定,系数标准维持上年水平。
三、教学改革经费安排在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的综合标准定额中,各院、部、处属于教学改革方面的费用(包括学科竞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课题等),直接向研究生院、教务处申请。
四、学校科研专项经费仍由科研处归口管理,由其统筹安排、分项目使用。各院、部、处属于科研方面的费用,直接向科研处申请。另学校增设中国企业“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各院、部、处相关经费需求,请向协同创新中心申请。
五、学科建设经费安排在学科办,学校学科建设经费和211工程启动经费由其统筹安排。
六、人才强校专项安排在人事处,用于学校领军人才的引进。
七、校内各单位的设备购置预算,由资产处会同财务处按学校“二上”预算设备购置计划控制数,根据实际需求的轻重缓急核定,并由资产处单独下达。请各单位依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学校批复的预算额度实施采购。对于预算执行中非特殊原因的临时设备添置申请,不予办理。
八、请各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压缩出国、接待、会议、公务用车等支出,降低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性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另:请各部门到诚信楼9层信箱领取预算下达表
财务处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