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请按照教财司函【2014】815号《关于报送2014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对2014年实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形成本单位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支出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
由于财务处还需汇总上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月9日之前将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诚信楼916),相关文档电子版发送至caiwuchu@uibe.edu.cn,联系电话:64495100。
附件:关于报送2014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