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处:
教育部财教便函【2014】118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已经正式下达,根据通知要求和我校开展该项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
2.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
3.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
4.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
5.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
6.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
7.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8.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全校各部门均可申报,项目内容要符合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资金优先重点支持的方向。项目目标应明确,可操作性强,要具备相关基础条件。
2.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负总责,部门指定的项目执行人具体执行项目的申报、实施等相关工作。
3.填写申报文本,文本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预算明细表(附件3)。
4.申报文本中要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期限,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项目经费预算需要提供至少三家供应商的询价单。
三、具体安排
1.请申报2015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部门,于2014年5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预算明细表)的电子文本报送财务处和有关业务归口主管部门。
2.2014年5月30日上午9:00,召开申报项目初审会议,业务归口主管部门参加,地点:诚信楼928财务处会议室。
3.具体业务归口主管部门: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资产管理处负责设备购置类项目;网络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类项目: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室和教室建设类项目。
4.电子邮箱:财务处:caiwuchu@ uibe.edu.cn
基建管理处:jjc503@163.com
资产处管理处:02209@uibe.edu.cn
网络教育技术中心:info2013@ uibe.edu.cn
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jiaoshi@uibe.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