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财司函〔201424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 

教育部财务司

                           201418



返 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