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附原始凭证报销要求
1. 概述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劳务现金发放计算明细表、因公出国人员外汇费用计算明细表等。
2. 要求
(1)报销的票据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正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的收款收据,票据不得有任何涂改及残缺。
(2)发票中付款单位应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所有发票均需盖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监制章及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4)定额发票需写明日期和用途。
(5)若发票有兑奖联,兑奖联缺失的发票原则上不报销(如需报销,应交还中奖奖金)。
(6)当年发票限于当年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报销,过期发票不予报销。
(7)填写劳务现金发放计算明细表时,发放对象如是本校学生,除登记身份证号以外还需登记学号。
(8)国际差旅费(含港澳台)报销时,需填写出国人员外汇费用计算明细表,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领取补助。
(9)出租车票粘贴范例如下:


(10)火车票粘贴范例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