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各类学生应在开学前缴纳学、宿费。截止2013年9月18日,财务处已通过银行进行了五次学费、宿费的扣缴,但仍有部分学生未按要求将款项存入指定银行卡中(详细欠费名单附后)。为确保收费及后续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未交费的学生尽快将本学年学费、宿费存入学校为其办理的建行龙卡中(贷款学生按扣除6000元后的差额存入卡中)。财务处将委托银行于2013年10月15日进行再次扣款。
特此通知
财务处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