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奖励办法(试行)

外经贸学学生字[2007]130号 陈建香 签发 20077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16号文件精神,创新学生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学生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励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专项奖包括:学术研究奖、竞赛优胜奖、学术组织奖、德育、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均有资格根据本奖励办法申请奖励。研究生的奖励办法可由研究生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设奖项目

(一)学术研究奖

(二)竞赛优胜奖

(三)学术组织奖

(四)德育、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

三、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一) 学术研究奖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一等奖:在经校科研处认定的国家核心学术期刊或国际学术期刊、《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科研论文。

二等奖:在经校科研处认定的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

三等奖:在学校内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或校内学术刊物和其他全国性或行业性学术会议总结或内部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调研报告。(须经有关专家审核后,方有资格申请)

学术研究奖申请材料均以原件为准(用稿通知无效);申请奖励者须为署名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单位须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术研究奖金额: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如论文为多人合著,则奖金额由合著者共同分享。

(二)  竞赛优胜奖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竞赛优胜奖分为个人奖和团体奖。申请人或申请团体应是代表学校参赛,并应提交有相应的批准单位的书面通知、邀请函、竞赛规则、比赛规程、奖状或奖杯等材料。

申请团体奖的团体成员应为3-8人,且均为正式参赛队员。相关竞赛比赛应有8个以上的参赛队。

个人奖和团体奖不可兼得。

一等奖: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家级学术(学识或学科)竞赛,如欧莱雅全球在线商业策略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获得前3名或一、二等奖;或参加省部级学术(学识或学科)竞赛获得最高奖。个人奖奖金额2000元;团体奖奖金总额4000元。

二等奖: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家级学术(学识或学科)竞赛获得4-6名或三等奖;或参加省部级学术(学识或学科)竞赛获得一、二等奖。个人奖奖金额1500元;团体奖奖金总额3000元。

三等奖: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国家级学术(学识或学科)竞赛获得78名;或参加省部级学术(学识或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个人奖奖金额1000元;团体奖奖金总额2000元。

(三)学术组织奖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1组织学生积极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我校“挑战杯”系列赛事、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及其他学术竞赛,在申报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突出成绩的院系;

2学生根据学术兴趣形成科研团队,或以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为单位,开展各种学术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作品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报刊发表;

3此奖项不针对个人,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学术组织奖奖金总额2000元。

(四)德育、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获奖条件及奖励办法

1学生有见义勇为表现且影响较好的;

2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且有非常突出的表现;

3其他学校评选的各类先进学生个人。

德育、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奖金额800元。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首先向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奖学金审批表,院系审核后,将学生的奖学金审批表上报至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二)本奖项评定与每年9月的综合评估和奖学金及各类奖项评定同时进行。学生参加评定所提交的科研成果、作品、竞赛及获奖时间等均须为在本校在读期间的参评学年获得的。团体参加评定须提交组织参加学术活动的成效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同一评奖年度内获得同类竞赛多个等级奖的学生,按最高等级奖励。

(三)参评学年:自提出申请上一年的91日起算至第二年的831日为止,未在此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时间不符合条件。

(四)已获得教务处、科研处、校团委等部门同类奖励的不能重复兼得,经专项奖评估领导小组评定特别优秀的除外。

五、学校成立专项奖评估领导小组(由学生处、科研处、教务处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评定工作。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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