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院校园e卡服务点管理办法

财务处、国际学院发文 200636

 

第一条 为了更及时更贴近的做好来我校就读的留学人员的服务工作,方便他们办理校园e卡的人工现金充值,以及临时(一般和特殊)周转卡的领卡、退卡等常规业务,财务处与国际学院决定共同在国际学院(汇宾楼总服务台)设立校园e卡服务点。

    第二条 校园e卡服务点实行双重领导,即:服务点的人员和行政管理方面归属国际学院领导,服务点的业务管理方面归属财务处校园e卡管理科领导。

    第三条 校园e卡服务点设立一个服务柜台岗位,配备工作人员两名,分为两班轮流上岗服务,负责现金充值、领卡、退卡工作。所配人员的综合素质须能够适应专业管理工作需要。具体配备人员由国际学院考核推荐,商财务处复核同意,经相应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服务。

    第四条 校园e卡服务点根据校园e卡管理科的授权,办理下列业务:

一、办理不具备采用校园e卡通系统24小时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充值的校园e卡的人工现金充值。

二、办理校园e卡通系统数据库中已注册的用户,其校园e卡(正式卡或周转卡)因丢失或损坏处于挂失状态,以及其他应急之需,发行临时(一般和特殊)周转卡。

    三、办理校园临时(一般和特殊)周转卡暂停使用的销户与清算退款(卡内剩余款与工本费押金)。

    四、依据现金管理规定,认真点验核对和妥善保管所收取的现金,对超出库存备用限额的现金,及时清缴入库,保证资金安全。

    五、为国际学院内部的(POS)用户,提供(POS)交易数据查询与统计服务。

    第五条 校园e卡服务点与财务处校园e卡管理科的业务流程的衔接与规范:

    一、校园e卡管理科授权校园e卡服务点办理发行的校园临时(一般和特殊)周转卡,先要做好发行前的基础工作,预先批量印制。一般周转卡处理成待(记名)注册发行状态,特殊周转卡处理成已注册发行状态。

    二、校园e卡管理科将已处于待注册(记名)发行状态的临时(一般和特殊)周转卡,交付校园e卡服务点发行时,应在e卡通系统中填制并打印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经办人应认真清点核对无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各保存一份归档备查。

    三、校园e卡服务点柜员办理人工充值收入的现金,可用于办理销户清算退款的支付,结余的现金除保留少量备用金外,应于每日15时前清缴入库(财务处校园e卡管理科或建行和平里支行)。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五日起执行。

 

 

                           财务处

国际学院

                     零零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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