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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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学纪检字[2007]038号 杨逢华 签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工作质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06]1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所谓教材,是指本校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留学生教育各学历层次的培养方案所列课程所使用的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含电子出版物)。图书,是指包括本校图书馆和各院(系、部、处、室)资料室所需的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资料、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三条 教材和图书的采购工作由学校全面统筹安排。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论证,制定教材和图书建设规划,教材和图书管理部门应在学校教材和图书建设规划的框架内,按照“立足服务,确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 教材的采购
第四条 教材采购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重教材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教学适用性的统一。
第五条 学校指定教务处、研究生部、高远学院、国际学院分别为相应教育类别的教材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审核教材需求信息,制定教材采购配备计划,监督教材采购配备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评估教材的使用效果。
第六条 教材管理部门应以本校出版社教材采供中心为供应商,并以契约的方式确定双方在教材供需方面的权责关系和有关实施细则。
第七条 校出版社教材采供中心必须按照订单,及时、准确、足量供应教材,并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向教材管理部门反馈教材出版及存量信息,以便及时调整采购配备计划。
第八条 校出版社教材采供中心按市场运作方式经营教材,供学生和教师自主选购,教材的售价应不高于其定价的90%。教师用书如从院系经费中支付,则实行校内转账。
第九条 因教材供应不及时、不准确、不足量或对教材存货市场信息的反馈不及时而引起的争议、纠纷及其他后果,由校出版社负责;由此造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招投标方式,变更教材供应商。
第三章 图书的采购
第十条 图书采购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图书馆文献采访方针》的有关规定,要结合学校特色和发展方向,注重馆藏文献资源的配套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不断优化馆藏结构,形成馆藏特色。
第十一条 学校指定图书馆和其他各图书需求单位为图书管理部门,负责调研、汇总图书采购目录,制定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履行图书采购立项审批手续,执行学校批准的图书经费预算和采购计划,监督图书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按期组织评估图书的采购和使用效果。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情况外,对总码洋大于10万元人民币的图书采购项目必须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学财字[2003]184号)的相关规定,在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组织专门的教材和图书招投标工作小组进行招投标,选择图书供应商。
第十三条 招投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并建立真实、完整的档案。图书供应价格可直接采用中标价格,也可通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方确定后,教材和图书招投标工作小组应代表学校与中标方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同应对教材和图书的订到率、到书周期、书目信息、供应价格、折扣、相关服务、履行合同保证金等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第四章 特殊类型的教材和图书的采购
第十四条 为保证教材和图书采购的有效性,对下列教材和图书采购项目,如总码洋小于10万元人民币,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单位通过价格谈判等方式独立采购。
(一)中标单位或学校出版社不能提供的。
(二)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专项采购的,如上级指定的理论学习材料等。
(三)因工作需要,采购时间和次数不确定的零星采购。
(四)教师自编、胶印,经批准在校内使用的教材和图书。
(五)单一来源的教材和图书。
第十五条 教材和图书使用单位因办学性质、教材需求模式的特殊需要,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招投标采购教材和图书。但必须详细制定包括需求分析、经费预算、采购工作流程、采购工作评估验收、采购责任等内容的采购工作细则,向监察处、审计室备案。同时,每次采购工作都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档案,内容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第五章 采购纪律
第十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在教材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列支成本、劳务费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对供应商以明示方式给予的折扣或佣金,必须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依法如实入账,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不得截留、挪用或私分。
第十七条 教材和图书管理部门应对当年教材和图书采购情况进行自评估,接受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评估报告应包括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供应商的评价、年度采购情况统计、资金以及年度经费使用状况及使用效益分析等。
第十八条 教材和图书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定期的岗位调整或轮换。
第十九条 教材和图书采购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采购公正;不得在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不得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条 对于在教材和图书采购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使用各类经费进行的教材和图书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