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园e卡通章程

(于20066月制定,20088月修订)

外经贸学财字[2008]118 胡福印 签发 20089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卡通”系统管理,规范运行管理操作流程,保证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e卡通”系统是为方便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高保障服务质量水平;也是为规范与维护学校内部的经济行为与经济秩序,提高管理效率与管理效益。以银校互利合作方式,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合作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校园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基础设施。

第三条 我校“e卡通”系统依托校园网运行并与合作银行的交易结算系统连接,“e卡”由银联卡和校园卡组成,配套使用,通过校内圈存机实现校园e卡与银联卡建立圈存联接(实行“双向一卡对多卡、临时松散耦合式”的圈存联接模式),将银联卡内的存款方便地转入校园e卡内。

银联卡为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银联(借记)龙卡,具备银联(借记)卡所有功能,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借记)龙卡章程。

校园e卡为本校发行的“对外经贸大学e卡”,具有身份识别、校内消费、自助圈存、人工充值、自助缴费、领取补助、交易查询、图书借阅、门禁管理等功能,使用者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四条 校园e卡采用非接触式射频IC卡。校园e卡正面设计为简单身份识别证件之用,包括学校名称(中英文),持卡人姓名、照片、身份;背面印制两个校园景色画面:一是校园湖景,湖水寓意积聚财富、木桥寓意连接沟通;二为艺术雕塑,象征学子与母校的亲密关系。

第五条 我校“e卡通”以提高综合管理效率与效益为目的。系统研发的经济交易与公共管理服务功能产品,原则上按照公共产品无偿提供(非本校的特殊使用者除外)。“e卡通”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六条e卡通”交易支付与清算系统建立双机热备份,并联同会计核算专用服务器,完整构建数据运行与数据交换和关联数据相互核对与验证综合安全机制。保证基础信息、交易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数据完整准确,保证资金安全。

第二章  管理服务机构

第七条 学校财务处为我校“e卡通”系统的主管部门,财务处下设“e卡通管理科”,具体负责“e卡通”的系统运行、卡务管理、交易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日常管理维护。

第八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和后勤处通信中心为我校“e卡通”系统的网络与通讯支持单位,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障校园公共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和与“e卡通”系统的衍生联接链路通畅;后勤处通信中心负责协调保障相关通讯线路安全通畅,信号稳定。

第九条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和各院系部处等单位为我校“e卡通”系统的协同服务单位,协助办理持卡人信息资料和数码人像采集、发卡等相关事宜。

第十条 后勤处餐饮中心和国际学院“e卡服务部(点)”,为“e卡通”系统主管部门与这两个单位共同设立的前置定点服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即:前置定点服务部(点)的人员和行政管理方面分别归属这两个单位领导,业务管理方面归属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领导。

前置定点服务部(点)按照财务处与后勤处和国际学院共同制定的管理办法开展服务。

第十一条 各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科学合理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主动协调配合相关工作,保障“e卡通”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三章  校园e卡种类的划分

第十二条 学生卡为正式卡,具有校园e卡的全部功能,一般设定的有效正常使用期原则上与学制期同:普通全日制学生为其毕业当年七月末,其他学生为其毕业当年当月末。期满后列为非有效卡,停止使用。系统留存记录备查,满三年后予以注销清户。

发行对象:本校在校就读学生。凡取得在我校就读资格的学历生(含课程班),可自动获得领用学生卡资格,由学校免费发给首张(套)学生卡。

第十三条 教职工卡为正式卡,具有校园e卡的全部功能,一般设定的有效正常使用期为10年,期满若继续使用,须到e卡通管理科办理延期签注。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办理退卡销户手续,已调离学校未办理退卡消户的,列为非有效卡,停止使用,系统留存记录备查,满三年后予以注销清户。

发行对象:本校编制内的固定教职员工。固定教职工可自动获得领用教职工卡资格,由学校免费发给首张(套)教职工卡。

第十四条 外聘员工卡为正式卡,具有校园e卡的全部功能,一般设定的有效正常使用期和外聘员工与人事处签订的聘用期相同。外聘员工解聘时应办理退卡销户手续。已解聘未办理退卡消户的,列为非有效卡,停止使用,系统留存记录备查,满三年后予以注销清户。

发行对象:本校编制外合约聘用的教职员工。外聘员工可自动获得领用外聘员工卡资格,由学校免费发给首张(套)外聘员工卡。

第十五条 临时(记名)卡,卡面与临时(无记名)卡相同,卡芯为采用临时个人记名。首(每)次记名注册一般设定的有效正常使用期,原则上按照其在校滞留时间设定,最长为一年。期满若需要继续使用,须凭原申请部门关于需要继续使用的申请,到e卡通管理科办理延期签注。此卡除不具备简易身份识别和图书借阅等管理功能外其它功能与正式卡相同。

发行对象:各类短期来校人员;正式校园卡丢失、损坏者。

各类短期来校人员办卡须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持卡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清单;正式卡丢失、损坏者,依e卡通系统数据库中的“e卡”挂失记录办理。

第十六条 临时(无记名)卡,卡面与临时(记名)卡相同,卡芯为采用特殊标记方法。它除不具备简易身份识别和图书借阅等管理功能,以及不能自助挂失但可到e卡通管理科或前置定点服务部[]办理挂失外,其它功能与正式卡相同,其有效正常使用期与临时(记名)卡相同。

发行对象:特殊需要的使用者。由有特殊需要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 管理卡,它具有所授权管理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

发行对象:e卡通系统管理员,POS集群管理员、卡务管理员、会计核算管理员。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发行。

第四章  卡务管理

第十八条 校园e卡申领、使用、注销基本流程:
 

第十九 校园e卡安全与密码

校园e卡上设定“一密两限”的安全保护措施。所谓“一密”指的是校园e卡的使用密码,初始值均为“1234”。

所谓“两限”指的是系统设置默认每次消费限额为10元和每日消费限额为50元,但在一些一次性消费额较大的场所,系统还可有不同的设置。超过系统所设置的每次消费限额时,在消费POS机上输入持卡人的使用密码,即可继续消费,但超过每日的消费限额后当日不能再继续消费。

持卡人领到新卡后请及时修改更新密码,保障安全使用。修改密码可通过圈存机、e卡通网站、触摸屏查询机等方式自助完成。

第二十条 “校园e卡”制作与发行

“校园e卡”由本校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负责制作与发行,制作与发行方式分为集中批量制发和分散零星制发。学校(院)集中统招新生的校园e卡,一般采用集中批量制发。其他人员校园e卡,一般采用随机分散零星制发,凭身份证和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自行到“e卡通管理科”直接办理。

持卡人领取“校园e卡”时应作领取登记,由本人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教职工办理其家属使用的临时记名卡,可由教职工代为签字确认。

学校(院)集中统招新生制卡所需的持卡人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号、学生类别、学制、院系、专业、班级,以及数码人像等信息资料,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服务平台,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协调校招生办和有关部门以及新生本人,按期协同完成采集。采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制卡信息资料完成采集并向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提供的时间点,必须早于学校安排的新生入学报到日期之前七个工作日,以保证新生入学报到日前,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完成制发卡的内部业务流程,实现新生入学报到时即可领用到“校园e卡”。

第二十一条 与“校园e卡”配套的银联(借记)龙卡相关事宜

与“校园e卡”配套的“银联(借记)龙卡”,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银行卡部负责制作与发行,学校“e卡通管理科”和有关部门协助办理。

学校(院)集中统招新生首次办“银联(借记)龙卡”,招生办公室在确定新生被录取的当日或次日,将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号(或录取号)等信息资料,以Excel格式电子文档送到e卡通管理科。经e卡通管理科按照制卡制式要求,汇总整理后即转送中国建设银行制发卡。

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在接到制卡信息资料四日内,将“银联(借记)龙卡和发卡密码信函”及指导学生使用银联卡缴费等使用说明材料,送交学校(院)招生办,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个别新生因意外特殊情况除外)。

其他人员首次办“银联(借记)龙卡,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自行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和我校合作双方认定的授权发卡营业机构直接办理。

与“e卡通”配套的银联(借记)龙卡的挂失与解挂,补卡或换卡,以及免交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事项,按照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借记)龙卡章程以及与我校签订的“e卡通”合作协议等相关规定办理。

非学校“e卡通管理科”集中统一为持卡人代办的银联(借记)龙卡,即由持卡人自行办理的银联(借记)龙卡,包括首次(张)卡、丢失或损坏后补办卡,均应在领取到新卡后,及时持银联(借记)龙卡到财务处办理登记卡号(账户号),将其备案作为当前使用卡,以保证持卡人工资或助学金等款项准确及时到账,以免影响持卡人免交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优惠。

第二十二条 校园e卡挂失与解挂

持卡人发现校园e卡丢失后,要即时挂失该卡,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挂失正式卡和临时(记名)卡方式:1圈存机上自助完成;2e卡通管理科办理;3拨语音电话;4e卡通网站;5触摸屏电脑。已经挂失的校园e卡找回后,为了继续使用该卡,要对该卡进行解挂。解挂校园e卡方式与挂失相同。

挂失和解挂临时(无记名)卡只能在e卡通管理科办理,其它挂失方式不能用。

第二十三条 校园e卡补卡或换卡

补卡指持卡人丢失了校园e卡后,申请重新补办新卡。换卡指校园e卡遭到损坏,或因校园e卡自身存在质量缺陷(e卡通系统运行正常,而刚领到的新卡无法正常使用)而申请重新补办新卡。

校园e卡丢失或损坏,须先行挂失满五天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e卡通管理科重新办理新卡。补卡或换卡须交纳制作e卡工本费(e卡自身存在质量缺陷除外)

第二十四条 校园e卡退卡销户

持卡人办理正式校园卡退卡手续,凡在学校图书馆办理了借阅图书者,应先行到图书馆办理清退借用的图书后,再行办理退卡销户手续。应届学生毕业后继续留校深造者,毕业时不必办理退卡销户手续,但应持卡到e卡通管理科办理学历层次升级变更登记和有关资料的数据同步处理。

持卡人办理正式校园卡退卡(退还卡内剩余存款)手续时,卡号(账户号)予以注销,校园e卡允许留作纪念品。对于卡内没有剩余存款者允许省略办理退卡手续。

持卡人办理临时卡退卡手续时,退还卡内剩余资金后,临时卡原则上应收回注销。

持卡人办理校园e卡退卡,应携带校园e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e卡通管理科或前置定点服务部(点)办理。

第二十五条 校园e卡免(收、退)工本费项目

项目

资费

备注

首次正式卡

免费

学生卡、教职(外聘)员工卡

补换正式卡

收取工本费20

学生卡、教职(外聘)员工卡

临时卡

收取工本费20

临时(记名)卡、临时( 无记名)

第二十六条 临时卡回收后若尚可继续使用,再次投入使用时应保证有间隔一个月以上的使用空置期,以保证系统记录的前后临时持卡人的分段交易记录数据界限清楚,系统后台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并于再次发行前应逐卡与系统后台数据进行校验核对,确认各项记录清楚无异常后再作重新发行使用。

第二十七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常规业务处理完毕以后,应对系统的非正常有效使用卡进行全面清理,对留存记录备查已满三年及其它的无效卡予以注销清户处理。处理更新后继续使用和留存备查的e卡数量和存款余额等数据,应与“天财”会计核算系统年度账务清理完毕,进行更新处理后的记录数据相互核对一致。

第二十八条 校园e卡和银联(借记)龙卡的制作与发行之前,申领持卡人必须认真申报、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工号或学号、数码人像等信息资料。因申领持卡人未能认真申报、如实提供信息资料造成的权益损失自负。

第二十九条 校园e卡的制作与发行等信息资料应科学分类,妥善保管备查。

第五章  经济交易

第三十条 自助圈存

自助圈存是指持卡人通过分布在校内的圈存机,按其界面的菜单提示进行操作确认,自助完成将银联(借记)龙卡资金向校园e卡(电子钱包)转账充值。圈存时需要同时带齐银联(借记)龙卡(必须是银校双方认定的授权发卡机构所发行的)和校园e卡,依流程要求交替使用。

第三十一条 人工充值

人工充值是指持卡人通过到e卡通的定点服务部(点)或e卡通管理科柜台,以交纳现金的方式,由专业人员对校园e卡(电子钱包)进行充值。现金充值主要服务于不具有自助圈存功能的临时卡等用户,对具有自助圈存功能的正式卡用户一般不予办理,仅当圈存机发生故障,无法圈存时应急备用。

第三十二条 领取补助

领取补助是指持卡人通过分布在校内的圈存机,按其界面的菜单提示进行操作确认,自助完成将学校通知要求通过“e卡通”系统发放的各种补助款项,转账划入到个人的校园e卡(通用电子钱包)。

第三十三条 自助缴费

自助缴费是指持卡人通过分布在校内的圈存机,按其界面的菜单提示进行操作确认,利用银联(借记)龙卡,自助完成将学校通知要求通过“e卡通”系统办理的应缴纳学费等款项,转账划入到学校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e卡通”资金结算账户。

第三十四条 综合消费结算

综合消费结算是指持卡人使用校园e卡中通用电子钱包在校内的各项消费(就餐、购物、就医等,以及对部分人员统一收取的成本补偿费),通过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的支付结算。

第三十五条 专项消费储备

专项消费储备包括预存洗浴/打开水费和预存上机/上网费。

预存洗浴/打开水费是指持卡人通过分布在校内的圈存机,按其界面的菜单提示进行操作确认,从校园e卡的通用电子钱包向洗浴/打开水专用电子小钱包转账充值。洗浴/打开水专用电子小钱包的储值仅用于洗浴/打开水时实际消费的支付结算。

预存上机/上网费是指持卡人通过分布在校内的圈存机,按其界面的菜单提示进行操作确认,从校园e卡的通用电子钱包向网络计算中心账户转账预存专项用于结算支付上机/上网服务费。上机/上网费于圈存机-费用充值操作完成后,由网络计算中心负责实际消费的支付结算。

第六章  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三十六条 银联(借记)龙卡账户存款,是中国建设银行对持卡人的负债,银联(借记)龙卡账户的存款依有关规定计息,龙卡账户资金收入、支出和余额的核算管理,由中国建设银行负责。

第三十七条 校园e卡账户存款(通用电子钱包和洗浴专用电子小钱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对持卡人的负债,e卡账户中的存款不计息,e卡账户资金收入、支出和余额核算管理,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负责。

第三十八条 专项消费储备中的预存上机/上网费,是网络计算中心对持卡人的负债,并以其日后所提供的服务逐步偿付。预存的上机/上网费不计息。预存上机/上网费的收入、支出和余额核算管理,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网络计算中心负责。

第三十九条 校园e卡通系统为餐饮中心、教育超市等用户提供的经济交易支付结算服务,所代为收取的结算资金,按月清算拨付。尚未拨付的结算资金暂存期间不计息。

第四十条 e卡通交易系统的会计核算参照学校会计制度执行。根据e卡通的经济交易和资金清算任务特点,依据既满足管理需要又尽量简化会计核算的原则,采用资产与负债两个要素设置会计核算科目体系,会计恒等式为:资产等于负债。同时为保证e卡通专用银行结算账户中,通过校内圈存机与银行交易系统进行的自助转账交易的结算资金与其它方面业务收付的结算资金的数据流界限清晰,方便与银行进行核对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特别设置“联行往来”一级专用会计科目,以其作为银行存款的过渡性核算科目。

e卡通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由财务处e卡通管理科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

第四十一条 临时卡回收后,对卡内记录和系统后台账务应进行同时数据同步处理,保证系统记录的前后临时持卡人的分段交易记录数据界限清楚,账务处理完整准确。临时卡再次发行前应逐卡与系统后台数据进行校验核对,确认账务记录清楚无异常后再作重新发行使用。

第四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进行年终账务处理,并对留存记录备查已满三年及其它的无效卡(项目),予以注销清户处理。处理更新后继续使用和留存备查卡的e卡(项目)数量及存款余额等数据,应与卡务系统年终处理更新后的记录数据相互核对一致。

第四十三条 根据e卡通交易数据量特别大且每笔交易金额却很小的特点,每年对系统自动完成的大量交易明细账,可以在服务器内设置成为历史数据库和输出数据刻录光盘(双备份)保存;其余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手工录制凭证的明细账)和会计报表,除在服务器内设置成为历史数据库和输出数据刻录光盘(双备份)保存外,还应打印纸质账簿,整齐装订成册,归档留存备查。

第七章  公共管理服务

第四十四条 图书馆负责管理的图书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子系统与e卡通系统建立直接链接,但仍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业务管理模式,仅以e卡通系统发行的校园e卡替代图书证,并实现与e卡通共享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数据。

图书信息管理系统应建立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数据本地化工作站,并与e卡通系统同步实时更新数据,保证图书信息管理系统独立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五条 后勤部门负责管理的全程自动化管理洗浴系统、作为子系统与e卡通系统建立直接链接,但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业务管理模式,仅以e卡通系统发行的校园e卡替代专用洗浴卡,并与e卡通共享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数据。

持卡人每次的洗浴用水计量、明细费用汇总结算由洗浴系统负责;洗浴专用电子钱包收支结算与余额管理由e卡通系统负责。

洗浴系统应建立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数据本地化工作站,并与e卡通系统同步实时更新数据,保证洗浴系统独立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六条 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电子门禁系统、作为子系统与e卡通系统建立直接链接,但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业务管理模式,仅以e卡通系统发行的校园e卡替代专用门禁卡,并与e卡通共享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数据。

电子门禁系统应建立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数据本地化工作站,并与e卡通系统同步实时更新数据,保证电子门禁系统独立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七条 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相关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子系统与e卡通系统建立直接链接,但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业务管理模式,仅以e卡通系统发行的校园e卡作为介质,与e卡通共享人员身份认证管理信息或经济交易数据及清算管理服务。

第四十八条 根据校内外事业发展而拓展的其它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列明需求事项内容,经e卡通管理科对其涉及的相关技术标准与业务流程进行评估,认为具有可行性时提出需求部门应予密切配合,保证服务事项的顺利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校园e卡通发行的各类e卡,只为依本章程办理申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无偿转让,更不准私下交易e卡使用权。违规者将被注销其e卡使用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规者自负。

第五十条 校园e卡的办理与持有,实行自愿原则。凡申请办理校园e卡者,应认真阅读本章程。已办理与持有校园e卡,持卡人将被视为已阅读与认同,并承诺遵守本章程。

第五十一条 使用校园e卡通,本校依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正式教职工(经校人事处核准聘用的外聘员工)免收成本补偿费,其他人员将收取成本补偿费。成本补偿费的收取,于每次进行充值时,一次性对当次的充值金额,依一定比例自动扣款收取。成本补偿费具体收取比例,依规定程序经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二条 持有学生卡的低阶学生,升至高阶继续留校就读,其低阶学业毕业后停止使用,列为非有效使用卡。高阶学业入学注册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数据的同步更新,而后恢复为有效使用卡状态,继续使用。

第五十三条 持卡人要记住自己的校园e卡面上印刷的19位卡号(只记住最后7位数也可以)和设定的密码,以及个人身份证号码。

第五十四条 校园e卡通用户应严格按照《校园e卡使用手册》规定的使用操作流程正确使用。自觉爱护校园“e卡通”系统设施设备,维护校园“e卡通”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注意爱护个人校园e卡,不得在e卡上钻孔刻划、粘贴不干胶条及过度弯折卡片等,以防止卡片损坏而给自己造成不便或损失。

第五十五条 持卡人不要随意胡乱操作圈存机和在POS机前晃动e卡。每次圈存完成后请记住取走并保管好自己的银联卡和校园e卡,防止因遗留或遗失而造成损失。若遇圈存和消费过程中发生吞卡,圈存金额或消费金额不符等情况时,请及时与e卡通管理科联系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章程条款内容的解释及修订由财务处负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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